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宁德市工商局编制了《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德市工商局网站(www.nd.fjaic.gov.cn,下同)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宁德市工商局值班大厅触摸屏和各县(市、区)工商局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德市工商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宁德市工商局值班大厅触摸屏和各县(市、区)工商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本局值班大厅触摸屏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www.nd.fjaic.gov.cn;本局触摸屏位于宁德市工商局一层值班大厅。各县(市、区)工商局办公室查阅受理要求详见附后表格。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市工商系统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市工商系统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区)工商局申请获取。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区)工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市工商系统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一)受理机构
本市工商系统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具体见下表(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名 称
办公地址
邮 编
受理
机构
联系
电话
传真号
电子邮件
宁德市工商局
宁德蕉城南路64号
352100
办公室
2952472
2952733
ndgsb@163.com
蕉城区工商局
蕉城区蕉城南路6号
352100
办公室
2862926
2822659
ndsjcqgsj@163.com
古田县工商局
古田县614中路98号
352200
办公室
3811656
3810662
gtgsb@163.com
屏南市工商局
屏南县府路10号
352300
办公室
3322268
3322842
pnaic@163.com
周宁县工商局
周宁县公园路
355400
办公室
5622362
5623192
qiuyong111@163.com
寿宁县工商局
寿宁县城关胜利街139号
355500
办公室
5522459
5518721
sngsbgs@21cn.com
福安市工商局
福安市解放路5号
355000
办公室
6382368
6588946
lxlfags@21cn.com
柘荣县工商局
柘荣县柳城西路13号
355300
办公室
8352283
8352923
zrlx65@163.com
福鼎市工商局
福鼎市城关大兴巷81号
355200
办公室
7852559
7852381
cxl0593@163.com
霞浦县工商局
霞浦县西街153号
355100
办公室
8856188
8862806
fjxpgsg@public.ndptt.fj.cn
东侨开发区工商局
东侨天安世家A栋6层
352100
办公室
2882681
2882646
nddqgs@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市工商系统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宁德市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宁德市工商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市工商局及各各县(市、区)工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区)工商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区)工商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宁德市工商系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认为市工商局或各县(市、区)工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受理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监督机构:宁德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3-2954261
办公地址:宁德市工商局五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书面答复的60日内依法向宁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或福建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各县(市、区)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书面答复的60日内依法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市工商局或各县(市、区)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